各学院:
根据《河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5〕4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26年度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、各学院在切实领会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,使学生充分了解我校转专业政策。
2、本年度转专业主要面向2025级四年制本科学生进行,2024级学生符合特殊情况的可以按照转入学院要求进行申请,其他年级类型学生不得转专业。
3、转专业学生成绩考核只计算必修课和学位课,其中2025级学生转专业相关成绩的范围按2025-2026学年两学期成绩计算;2024级学生转专业相关成绩的范围按2024-2026学年四学期成绩计算。
4、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,对于前置课程学习数量不足的,学生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随原年级学习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。
5、转专业工作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,具体操作方法参考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,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先查看各转入学院的转入要求(在教务系统中可点击相应专业名称下载),并充分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要求后进行申请。
6、本学期末完成拟申请转专业的报名,下学期开学初完成选拔工作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各学院于6月30日早8:00前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设置各专业接收人数并上传转专业工作细则。
2、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于2026年7月1日12:00-7月8日17:00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查看转入要求,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的PDF文件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。
3、各转入学院在7月24日前完成进入复试的审核,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名单及转入学院考核安排。
4、接收学院于下学期开学初2026年9月2日17:00前完成转入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,教务处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5、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学校发文公布,获准转专业学生填写《转专业审批表》,三日内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6、转专业结果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不再受理学生再次提出或取消转专业申请。
三、其他说明
转入新专业的学生,其培养方案、学习年限、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,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毕业、授予学士学位。
教务处
2026年6月24日
附件1: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审批表
附件2: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